闽台青年“包饺子”大赛 新春围炉守岁过小年******
(新春见闻)闽台青年“包饺子”大赛 新春围炉守岁过小年
中新网福州1月26日电 (郑江洛)26日,腊月二十四,正值南方小年,在华优汇创闽台家园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人声鼎沸,欢乐滚滚,每年岁末,闽台家园都会举办“爱在家园”留榕台青新春围炉守岁日活动。
写春联、包饺子……记者在现场看到,四五十名闽台青年分为吉、福、旺、春、发五队,以游戏竞赛的方式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五福临门包饺子大赛。
闽台青年正在写春联。 郑江洛 摄闽台家园台湾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执行总监李宛芯介绍说,每队不仅要完成160个饺子及写6副春联外,还要拍出各队特色写真,考验各队的组织分工及执行能力。“留榕的台湾青年以及本地青年,一起包饺子有过年的气氛,寓意着融合,很好的互动,共建闽台家园,虎年有一个新的开始。”
“今年是我第三年留在福州过年,今年很特别,有这么多的小伙伴一起围炉过年。”台青简以信正和同组组员们忙着做饺子馅。他表示,饺子一般是北方人过节喜爱的食物,这对于南方人而言,是一个比较“稀奇好玩”的体验,这也是他包饺子的“首秀”。今年能和这么多闽台青年一起包饺子、写春联,让他感觉“很温暖。”
简以信在福州落地已有八年,目前,他和几名台青共同在福建创业,过去一年,做了一些两岸文创相关的设计,并开展了多场两岸交流的活动,他表示,“希望未来能够继续加深两岸之间的融合交流。”
“第一次在福州写春联,过小年。”台青柳钟伟刚到福州两个月,他说,虽然不能和台湾的家人一起过年,但能和这么多台湾小伙伴一起过年,感到很特别。他看中大陆市场他,“尤其是宠物这个产业的发展性”,预计接下来在福州开一家宠物美容店。
今年是台籍钢琴教师王国全第一次在福州过年,他同样很看好大陆的文化教育市场,他在福州落地已有7、8年的时间,“觉得当初的选择是对的。”
王国全上个月刚和太太在福州成立了自己的琴行,工作室目前已有一两百学生。他告诉记者,今天和这么多台湾人在这里相聚,挺热闹的,很不一样的感觉,非常开心。“希望新的一年,能把这个项目做得越来越精致,成果越来越好。”
参与活动的闽台青年大合影。 郑江洛 摄在闽台家园平台负责运营的台青萧国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借由这次活动,团队协作能增加大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加彼此的感情,让大家凝聚起来,更加熟识,事业上互相促进。他希望,疫情早日过去,两岸间能够早日更好互通,更多的台胞来到大陆这边发展。
最近萧国佑还忙着置办新家具、家电,准备入住福州市晋安区台湾社区一号楼公寓,作为首批45户台胞租户之一,他对新生活充满了期待,这比他之前租房节约八九百元。“能够减轻我们来大陆的生活压力,把有限的时间和资金,投入事业当中。”(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