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的专题片披露,2014年,李金早调任原国家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机构改革之后任文化和旅游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金早感到这是仕途最后一站了,开始利用权力和影响力大肆敛财,并为儿子经商办企业提供资金、人脉等各种帮助。
专题片介绍,李金早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去帮儿子四处化缘,然后老板给钱,打到儿子的公司,让他去进行所谓的投资,“衙内腐败”在李金早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
此外,专题片还介绍了李金早大量接受宴请的问题。专题片披露,2020年全国“两会”刚一闭幕,李金早就直奔一家五星级酒店赴宴吃喝。刚下会场,就上酒桌,堪称肆无忌惮。
李金早参加的饭局,相当一部分都是在比较高档的私人会所,或者高档的酒店里面。从2018年下半年,到2020年7月份他被立案调查期间大概两年左右的时间里,他又接受了近100次的商人老板的宴请。
2022年4月,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李金早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50万余元,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专题片中,李金早忏悔称,本来组织上给了自己一个机会,但是自己当时没有把握好这个机会。“就像是一个医生提醒病人一样,你这个事情恐怕就是该注意,眼睛开始发红了,或者是鼻子开始有什么问题了,但是病人觉得这没什么,使得这个病菌逐渐在积聚,最后到质变了,等你发生大的时候就已经是‘癌症晚期’了,这是忠告,也是我血的教训。”
县官为“留名”大搞面子工程
纯铜打造“文曲星”雕像被熔掉回收
9日的专题片还披露了江西省吉水县委原书记袁守旺好大喜功,大搞形式主义和面子工程的问题。
2016年,袁守旺由县长提拔为县委书记后,提出了修建中国进士文化园的计划,还要求要达到“中国之最、世界一流”,“百年不淘汰,十年不落后”。
当时,吉水县存在诸多民生问题,2017年才完成所有贫困村脱贫摘帽,当年财政收入仅10个亿,而在袁守旺“一言堂”之下,进士园项目于2017年10月动工,项目最初计划投资3个多亿,然而兴建过程中又不断超出预算,最终总投资高达6.8个亿。
2020年9月开园后,由于要买门票,本地百姓很多都一次没进去过。而来吉水的外地游客又不多,门票收入远远低于日常维护管理费用,常年亏损,广受诟病。
专题片还披露,起初园里规划有一座以“文曲星”为主题的巨型雕塑,做好后才发现,国家有规定严禁以传承文化、发展旅游、提升形象等名义盲目建设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大型雕塑,对雕塑尺寸有明确的上限规定,纯铜打造的“文曲星”因超标只能躺在仓库里无法使用,最终被熔掉回收,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浪费,已经建好的巨大雕像底座至今空置在园区里。
据介绍,光建成的雕塑底座打造已经花了2700多万,上面的雕塑也花了2700多万。
除了大搞形象工程,专题片披露,袁守旺担任县委书记后表示需要避免“闲杂人等”打扰,要求在自己办公室和楼道之间加装了一道铁门,门外设了值班岗,要见他必须先通报。
专题片介绍,有些老百姓想反映一些情况,想见书记,包括一些干部想见袁守旺都很难,都要通过这种接待人员通报,批准之后才能见到他。
江西省纪委监委从袁守旺的作风问题查起,随后发现他还存在利用职权为商人老板办事,非法收受4000多万元财物的行为。2021年9月,袁守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2年5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袁守旺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南京市委原书记倒房细节披露
超低价买入,倒手卖出获利数百万元
9日播出的专题片,还有介绍了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的贪腐案例。
张敬华长期在江苏工作,曾任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镇江市委书记,江苏省政府秘书长,江苏省副省长,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2021年12月接受审查调查。他的问题,始自贪图小便宜、始自同学圈朋友圈,呈现由风变腐、风腐一体的特征。
例如,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这样的心态,在张敬华处理家庭房产的问题上体现得尤其鲜明。
专题片介绍,他到南京任职后,短短几年里频繁买房卖房、倒房换房,先后涉及四处房产,每一套都通过违纪违规乃至违法手段获利颇丰。他先是动用职务影响力,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在玄武公馆买下了一套房产;不久后,他又看中了斯亚花园的一处面积更大、位置更好的房产,授意相关部门找开发商“沟通”,提出希望对方低价出让,更为匪夷所思的是,他还提出希望直接用玄武公馆的房子来“置换”。
开发商顾忌张敬华的职务身份,同意了这桩显然不公平的“置换”。张敬华实际相当于少付购房款近三百万,拿下了斯亚花园的房产。
“首先人家不愿意卖,是一个强买的过程,买了以后又要低价,低价了以后还不够,还要置换,钱他都不愿意掏,我拿现有房子跟你换。”纪检工作人员介绍。
山河水则是南京一处温泉别墅区,张敬华认为颇具升值空间,于是买来投资。他一方面从开发商那里拿到了远低于市场价的“优惠”;另一方面,买房资金则是找关系密切的老板来出。房屋升值后,张敬华再以高价卖出,一买一卖又获利数百万元,继而再将卖房所得投入海珀星晖花园购买了两套房产,进行新一轮投资。
专题片称,张敬华一直以学经济的专业干部自居,遗憾的是,他却没有把主要精力用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上,而是沉迷于算计经营自家的一亩三分地。
经查,张敬华累计收受财物数千万元。2022年5月,张敬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从一个农村少年走到省级领导岗位,没有组织培养是完全不可能的,还是一句话,是自己的错,是我自己的错误,对不起组织,也对不起家人。”张敬华忏悔称。(完)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